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做好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6     作者: 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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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按照陕核地安发〔2012〕97文件要求,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和安全稳定的环境,我院将立即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防火工作安排:
1、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做好宣传。组长为院长金有生,副组长为副院长岳荣昌、刘海峰,组员包括各部门、公司、分院负责人。召开专项会议,与十八大维稳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进行宣传和安排部署。
2、各部门要加强灭火救援和消防宣传教育,以办公场所用电,项目临时住房用火、用电,车辆和钻机用油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检查。
3、查出的消防隐患,认真扎实整改。各部门、公司、分院和项目组负责人和安全员要认真负责,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尽快整改。
二、安全维稳工作安排:
1、十八大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院值班表附后),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和交接班工作记录,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部门(包括公司、分院和项目,下同)负责人全天保持通讯畅通,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维稳工作,确保“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2、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部门对发生的重大情况和紧急信息,在一小时内上报至值班领导处。
3、做好信访和矛盾排查工作。各部门要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杜绝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4、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学习治安管理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对防火、防盗、防事故进行全面检查,落实责任,做好整改。
5、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6、信息报告电话:88138740、13891897233。11月1日至十八大结束,各部门每天17:00前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