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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勘院纪委严肃“五一”期间作风纪律

发布日期:2014-04-30     作者: 综合管理部 浩艳妮     浏览数:8    分享到:
    “五一”将至,春暖花开之际,也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为此,工勘院纪委于4月29日下午,组织全体中层、党员干部召开了专门会议,提前预防,严肃节日期间作风纪律。
    工勘院纪委结合实际,精心摘选了十二类、七十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十二类分别为:违反公务用车、违规发放福利、违反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违规配备、违反规定职务消费、午间饮酒问题、违规收受礼金、违规购买贺年卡。摘选的典型案件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意义,起到了提醒及提前预防的目的。
    纪委书记刘海峰对中纪委网站自2014年4月8日起实行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每周通报”制度进行了说明。通报了中纪委严查“五一”期间不正之风的要求,对省纪委4月17日下发的《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有关内容进行了传达,对工勘院严肃节日期间的作风作出安排。他强调,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抓好反腐倡廉工作,防止出现违反中、省、集团公司和我院“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全体党员干部对会议学习的十二类、七十二起典型案件要逐一对照检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院纪委办公室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制度层面约束党员干部用权行为。“五一”期间,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车;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严禁用公款为个人消费;严禁接受下属宴请及旅游安排;严禁违规发放加班、值班津补贴。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警钟长鸣,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党委书记金有生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内容,规范各项开支,杜绝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情发生。财务资产部要尽快出台院费用报销制度,规范我院费用报销的相关事宜,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发生。他对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完善制度。完善院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落实工作、规范工作;二是要充分重视党支部的工作。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发挥着战斗堡垒作用,经营工作和党支部工作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要开展好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各党支部要开好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会,党委委员要及时督促所在党支部。四是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做群众的模范和表率。他表示只有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真正将基层力量凝聚起来,全院上下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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