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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开展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日期:2021-03-05     作者: 工会办公室 孙婷婷     浏览数:6    分享到:

为了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行为,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在上一轮集体合同即将到期之日,工勘院工会认真学习集体协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制定了集体协商方案,顺利完成新一轮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确定代表,拟定方案。2020年10月,工会办公室根据协商代表产生办法,经过多方沟通,产生了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各6名以及候选代表各2名,为本次集体协商奠定了基础。

研读法律,起草合同。公司合同文本起草小组认真研读了《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原合同中表述模糊、要求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使合同文本更加规范。

征集意见,确定内容。公司工会及职工方代表就《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征求了部分职工意见,结合公司现状,将提高社保缴纳基数和实施加班费制度作为集体协商内容。

集体协商,达成共识。2020年12月28日,企业方及职工方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经充分讨论,确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对合同草案进行了修订。

律师审核,依法依规。职代会前夕,公司外聘法律顾问对三个合同内容进行了审核,确保集体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代表审议,全票通过。在公司二届九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暨2021年工作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上一轮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及本次集体合同修改情况报告》,经代表们举手表决,新一轮集体合同获得全票通过,公司董事长与工会主席签订了新一轮集体合同。

完成备案,正式实施。2021年3月4日,经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认为公司集体协商双方主体资格、集体协商程序和集体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并下发了《集体合同审查同意书》,至此,工勘院集体协商工作圆满完成,新一轮集体合同正式生效。

集体协商是公司落实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职工主人翁意识,维护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具体体现。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完善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效落实了职工合理诉求,充分调动了职工工作积极性,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为促进公司经济迈上一个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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